中新社北京8月24日电 澜湄合作第三次*会议24日通过视频方式召开,并发表《关于澜湄合作与“**陆海贸易新通道”对接合作的共同主席声明》。
《声明》表示,与会***认识到澜湄合作是由流域六国共商、共建、共享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,致力于深化域内**间跨境经济和发展合作,促进贸易投资发展;
注意到“**陆海贸易新通道”(简称“陆海新通道”),将通过中国西部地区,实现东南亚与欧亚大陆多维度有机连接,旨在成为集区域生产链和供应链联动、陆海集聚、通关效能为一体的综合性**贸易大通道;
认识到澜湄合作与“陆海新通道”建设的共同重点领域对于提升澜湄**间经贸投资合作水平的重要性,对推动贸易投资畅通稳定,提升域内供应链产业链水平,建设强韧、包容、可持续发展和有竞争力的次区域经济具有重要意义;
认识到有关合作对澜湄**提升各自发展战略优势、特别是对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建设带来的机遇,以及“陆海新通道”对促进澜湄各国、次区域乃至更大范围经济合作和提升互联互通及发展水平的作用。
《声明》表示,将支持澜湄合作与“陆海新通道”建设开展对接,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各类资源支持。
一是重申致力于推进互联互通、贸易投资和产能合作,提升贸易便利化,进一步探索陆海设施联通,开展多种形式的贸易投资促进活动,建设更有韧性和可持续性的地区产业链和供应链,推动澜湄地区高质量生活和可持续发展。
二是通过对接,提升数字经济、人力资源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合作,共同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,助力六国复工复产合作和经济复苏。
三是依托澜湄合作优先领域合作联合工作组、“陆海新通道”建设高官会等现有机制平台,推动澜湄合作与“陆海新通道”建设顺利对接。
四是指示**湄公河研究中心(GCMS)就澜湄合作与“陆海新通道”对接合作的广阔市场潜力开展深入研究。有关研究成果应向相关澜湄合作高官会和外长会报告,以确定优先合作领域并报请澜湄合作第四次*会议审定。
五是以澜湄合作与“陆海新通道”建设对接为契机,深化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框架下澜湄**合作水平,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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